今天,我們來參考學習一下某通信運營商維護規程規定的傳輸線路設備大修和改造管理辦法:
第 1 條:大修和改造是線路技術維護工作之一,是恢復線路質量和傳輸性能的必要措施,是線路技術維護工作的延續和補充。
第 2 條:線路設備同時滿足下列情況,可列為大修項目:
1. 需要與外單位簽署施工合同,由外部勞動力完成對線路設備的修理,其概預算應依據《通信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及費用定額》進行測算;
2. 成本在2萬元以上。

第 3 條:線路設備滿足下列一條以上(含一條)情況時,可列為改造項目:
1. 增加了新的生產能力或網絡能力;
2. 對線路設備優化擴容、補缺配套的改建性項目;
3. 線路敷設方式改變;
4. 需要將在用或停用線路設備移至異地安裝并增加新的功能用于再生產的項目;
5. 由于自然災害、人為災害等引起了固定資產的報廢,而后又投資恢復建設的;
6. 市政建設、公(鐵)路施工等引起遷改,并發生了固定資產的報廢,而后又投資恢復建設的;
7. 長途光纜在一個中繼段內,多段更換、遷改累計長度達到3千米以上。本地網光纜更換、遷改段長達到2千米以上的;
8. 更換水線以及敷設備用水線(含較大河流的過橋)長度達1千米以上的;
9. 在一個中繼段內,更換光纜不良接頭盒(含更換密封膠帶、整修纖芯)和附屬設備的數量占其總數達50%或以上的;
10.在同一架空長途光纜線路中,換桿及加幫樁、整修拉線數量在200根以上的,以及更換吊線及附屬設備的累計長度在20千米或以上的;
11. 更換光纜線路自動監測設備中的OTDR模塊、光開關模塊、2個服務器或1臺工作站,以及版本的升級和硬件更換的;
12. 整修、更換管道(含簡易管道、地下通道用塑料管道、直埋硅芯管)的長度在500米或以上的;
13. 三防(防強電、防雷、防蝕)措施的實施數量在10千米或以上的;
14.實施定向鉆孔的;
15.整治、更換海纜及附屬設施的;
16.更換質量低劣無法修復的電纜段長在400米以上;
17.大批整修桿路(包括更換電桿,截裁、修補電桿,更換橫木,拉線,幫樁,撐桿等工作),為定期維護所不能解決的;
18.大批整修光、電纜交接設備,分線設備,為定期維護所不能解決的;
19.大批整修人、手孔,為定期維護所不能解決的。